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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要远翔

踏实,成长
November 16

2009 芝大卡拉ok大赛


周日应邀去给韩晗参加卡加OK大赛加油。比赛在Ida Noyes Hall的一个小屋里举行。外面阴冷降温,我们五十多个人挤在一个小屋里听歌唱歌非常温暖。曲目是林志炫的《离人》,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不过这位同学在第一首歌高水平发挥之后在第二首Katrina当中不幸紧张忘词,所以第二首歌的视频就先不放了:)这场比赛里还颇有几个好手,特别是发现其中有不少上海人都唱得很好。唉,我这个五音不全的是属于非典型。另外还有一个小白在四中的高中同学张昊也参加了,选的两首歌都属于我们父母那一辈的,非常赞。



November 04

法国大餐

这两天在读Peter Mayle的《在普罗旺斯的一年》,讲的是他和他妻子从英国搬到法国普罗旺斯居住一年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从一月读起,看他写Provence的严冬中去邻居家吃大餐的经历,引得我大笑不已,在这里摘抄一段,可见法国大餐的丰盛(我比较有幸的在芝加哥可以经常吃到正宗的法国大餐,Grâce à Qiyan。。)

It started with homemade pizza--not one, but three: anchovy, mushrom, and cheese, and it was obligatory to have a slice of each. Plates were then wiped with piece torn from the two-foot loaves in the middle of the table, and the next course came out. There were pâtés of rabbit, boar, and thrush. There was a chunky, por-based terrine laced with marc. There were saucissons spotted with peppercorns. There were tiny sweet onions marinated in a fresh tomato sauce. Plates were wiped once more and duck was brought in. The slivers of magret that appear, arranged in fan formation and lapped by an elegant smear of sauce on the refined tables of nouvelle cuisine--these were nowhere to be seen. We had entire breasts, entire legs, covered in a dark, savory gravy and surrounded by wild mushrooms.

We sat back, thankful that we had been able to finish, and watched with something close to panic as plates were wiped yet again and a huge, steaming casserole was placed on the table. This was the speciality of Madame our hotess--a rabbit civet of richest deepest brown--and our feeble requests for small portions were smilingly ignored. We ate it. We ate the green salad with knuckles of bread fried in garlic and olive oil, we ate the plump round crottins of goat's cheese, we ate the almond and cream gâteau that the daughter of the house had prepared. That night, we ate for England.

PS 有这点菜大概够喂饱我室友了。。

October 31

秋雨 纪念物种起源的小会

印象里从没有过这样多雨的一个芝加哥的秋天,从十月起淅淅沥沥没有停过。车停在56和university,顶上和前玻璃掉满了枫树的落叶,让我有点郁闷但看着kermit的样子又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个秋天身边的朋友的生活里发生着各种的故事,感情的,工作的,听上去似乎都不那么如意,但细想想,其实现在的困难背后又未尝不是变化和新的希望。春生夏长秋实冬藏,松鼠们开始屯食物(both in the ground and in their body),我也要让自己静下心来好好地积攒一些东西,为了明年的各种目标。

说到正题上:这两天我们系组织了一个纪念达尔文的会,颇为热闹。上周四晚上的开幕式安排在学校的Rockfeller教堂。这个地点的选择有点不合适,在一个空旷的大教堂里听进化论的讲座总有点感觉不舒服。不过撇开这个小瑕疵,第一个晚上的三个talk都很精彩。第一个演讲者是哈佛大学的Richard Lewontin,是把分子学(主要是电泳和DNA测序)引入到群体遗传学领域来研究自然变异的重要人物。对我别有意义的是他算起来是我的“师祖”--他是我老板Marty Kreitman在哈佛做博士时的导师。老先生穿一件衬衫,外面套着毛背心,年纪大了走路已经不那么利落,但讲起话来思维清晰,风趣幽默。他讲演的主题是要驳斥我们领域里大家习以为常的两个不确切的观点:一是基因造就/决定生物;二是物种适应环境。(Gene determines organisms and organisms adapt to their environment/niche)对第一点他的反驳是:生物学家其实早就知道基因在决定生物的性状中往往并不起绝对主要的作用。他举了一个例子:用无性繁殖的方法培育的同一株植物的克隆(遗传信息完全相同)在不同的温度环境中发育生长成非常不同的个体。而且每一个环境中个体间也同样有表型差异,这些都不是遗传因素决定的。他最后提出,一个生物的各种表型和生理应该是由三个因素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决定的。这三个因素分别是:内部的遗传信息,外部的生长环境以及发育过程的随机性。对第二点他的主要意见是我们不能事先定义一个生物要去适应的“环境”,因为一个物理存在的空间是其中各种复杂的事物的集合,而对一个生物而言与之相关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举的两个例子很有意思:一是有人把一个干旱地区生活的果蝇拿回实验室,放在一个存在湿度梯度的管子里。有人会猜这些果蝇因为是生活在干旱地区的,可能已经适应了干的地方,所以会待在湿度低的一头,或者至少在比较中间的位置。然而事实上它们和从湿润环境中取来的果蝇一样都跑到湿的地方了。这有一个很简单的解释:在干旱地区生活的果蝇并不是就“忍着”干旱的环境,而是会主动地寻找遮阴潮湿的微环境去生存。这样的例子其实仔细想想在生活中有许多。第二个例子说他的后院这个环境里的各种物体:有树,有石头,有水,等等。动物呢?有啄木鸟、蝴蝶、松鼠等。并不是环境里的每样东西都是这些动物适应的对象。比如对啄木鸟来说,地上的石头可能就和它们没什么关系。这个比喻可能不一定恰当,但它要说的问题是我们不能脱离生物去谈它的环境。

今天的会我上下午各去听了一个讲座。上午的尤其精彩。讲演者是我久仰大名的普林斯顿的两位科学家,是一对夫妻:Peter and Rosemary Grant。他们俩在达尔文当年去过的加拉帕拉斯群岛上研究上面的鸟类的物种分化,一做就是20多年。当听他们在台上不经意地说起某某结果是我们比较我们前10年和后10年的数据基础上得到的时候,心里不禁去想象这样的数据背后意味着些什么。两位老人都已头发花白却都精神矍铄。Peter一口的伦顿音,多少年没有抹掉他在剑校受教育时留下的烙印。他介绍的那部分工作是我所知真正地记录下自然演化发生的过程(我们大部分人所做的都更像是一个侦探--根据演化过程留下的印迹去推断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他们通过同时记录岛上达尔文雀的嘴的长度和厚度以及岛上的不同坚硬程度的种子(这些鸟的主要食物)的相对丰度受年与年之间气候变化的影响,确凿无疑地显示了自然选择在物种演化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Rosemary的那部分则是研究物种的生殖隔离(对不是我们领域的人:生殖隔离是目前大部分生物学家接受的物种定义方式,即两个不同的物种根据定义是不能相互交配产生生代或者即使能产生后代,这些后代也失去繁殖能力了)。鸟之间的生殖隔离的一个主要实现方式是由雌性识别同一物种雄性唱的歌声。然而在自然界中大约有1%的可能性一只幼鸟(雄性)会意外地学到另一个物种雄鸟的歌声,于是成年后很有可能会和另一个物种的雌鸟交配。她的工作显示这样的事件在历史上一直在发生,因此这两个生活区域有重叠的物种不断地产生杂交的后代。然而有一些别的因素导致这些杂交的后代每隔一段时间会由于环境变化后处于选择劣势而被消除出种群,因此保持着两个物种间的界限。Rosemary讲这些的时候很容易听出和看出她对这项工作的兴趣和热爱。当讲到两种鸟的叫声不同时她顺口地学了它们的声音,并不是口技而是人声化了鸟叫,引起全场的笑声。听完讲座即在学术上收获许多,同时也不禁地佩服和羡慕这对一起工作一辈子的夫妻,真正的科学家。

先写到这里,去看书了:)
October 23

秋 Brahms Trio

漫天满世界的雨。早上8:30从家沿着56街往学校走,金黄的树叶铺了一地,在雨里像是一条金色的河水在流淌。雨从还很密的树叶空隙中落下来,仍然大到让你不会想抬头往天上看。晴朗的天空会显得很高,人就想无限地延伸到整个空间里去。雨天则相反,它好像把天空遮了起来,像在头顶上打了一把大伞。而一个意外的收获是你忽然注意到平时不会留心到的地面上的细节。比如地上的落叶并不只是一个形状的:细看会发现其中有槐树成串的长椭圆形的叶子,个头小小的;有不知名的大树掉下的有手心那么大的圆叶;有枫树三叉状的。它们也不只是一种颜色的:走着走着忽然眼一片金黄中出现一抹浅红,再往路边看,找到它的主人--一树红叶在周围的景色中一下子跳了出来。我曾经在春天的时候沿着这条街认过植物,知道路边多是移栽的挪威枫,夏初会开嫩黄色的花,秋天则是黄色的落叶。但是今天发现这株在56和Dorchester的路口西南角的枫树显然是另一个种。

走到近woodlawn时拐到了路的南边,前面一个人牵着狗在走。两条狗都是长毛,被雨打得湿辘辘的有点无精打彩,像是只想快点到家(有时看到那种短毛的猎犬在雨中会特别地兴奋)。然而前面的一只画眉在地上蹦让它们兴奋了起来。小鸟感觉到有狗在追它,紧张地叫着,奇怪的是并不飞起来而还是蹦。不多久主人在一个路口拐了进去,狗只得放弃了它们的猎物。我走上前去,想看看小鸟是不是翅膀受了伤飞不起来。只见它跳到一颗树底下,东张西望了一下,振了下翅膀,于其说是飞不如说是蹦到了一个高的花盆上,接着又跳了下来,往小巷里去了。我继续赶路时心里琢磨出一个解释--可能在大雨里飞比蹦要多花不少力气--接着想到,自己从小就羡慕鸟有飞翔的本领,但假如我是一只鸟,说不定也会羡慕那些能在地奔跑的动物吧。

快到学校时雨忽然大了起来。从Reynald Club穿过,钻出来时外面一天一地的水浇了下来,ipod里的Brahms Trio也到了一个紧张的乐段。我没有再打伞,几个箭步冲进了系楼。




September 22

随记

秋天了。夏天还留了一个尾巴,我们趁着它组织了两次BBQ,第二次是在家里后门的小阳台上,外面下着雨,在屋檐下生火烤肉。当时聊着要是圣诞新年没有出门的话,可以就着屋外白茫茫的大雪生起一堆火,围炉烧烤,泡上一杯热茶甚至豪饮几杯冰啤,想起来都是很惬意的事。

今天注意到我的乌龟们一改夏天总也喂不饱的“吃相”,开始秀气起来。加了平时的量,过了十分钟去看还有一半没吃完。看来它们对温度亦或更有可能是日照时间敏感,已经开始减低代谢,作好冬眠的准备了。我还没想好这个冬天会是什么样的安排,现在想的都还是十月的许多忙碌。只是偶尔一个自然现象让我想到冬天时,身体好像先回忆起了那种感觉。

晚上去了好友家吃饭,认识了许多社会学系的同学,听其中的一个谈现象学的各种有趣理论,十分开心。最后才知道今天是主人的生日,有知道的人早已买好了蛋糕,这个没有事先通知的party反而给主客都带来了一份惊喜。一群人围着唱生日歌,蛋糕上的蜡烛也不用顾着岁数,而是每朵奶油上都插着一根,特别的热闹。大家已经说起了春节要再聚会的事情了。

在他乡有一群好友真是最幸福的事。(还有小乌龟,兔子花,只是没有想到一个半月的时间这样久)
 
大学同学
给出木头现在的方位
For my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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